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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T 2423.3-2006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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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GB/T 2423.3—2006》是中国国家标准中关于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,该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EC 60068-2-78:2001,用于替代之前的GB/T 2423.3—1993和GB/T 2423.9—2001。
该标准主要规定了“恒定湿热试验”(Test Cab)的方法,用于评估电工电子产品在高湿度环境下使用、贮存和运输时的适应能力。
该试验适用于:
各类电工电子产品、元器件或设备;
散热和非散热样品;
小型设备及元件,也包括需外部连接的大型设备;
安装过程中可不预热或维持特定环境条件。
温湿度控制:工作空间内需安装温湿度传感器,确保温湿度在容差范围内(温度±2°C,湿度±3% RH)。
排水系统:凝结水应连续排出,不可重复使用未净化水。
防滴水设计:箱内凝结水不得滴落在样品上。
用水质量:湿度用水的电阻率不低于500 Ω·m。
防热辐射:样品不得直接受发热元件辐射。
喷雾系统(若存在):样品应远离喷射口,避免直接喷湿。
试验箱容积至少为样品体积的5倍;
样品与箱壁距离需符合GB/T 2423.2—2001附录A规定;
气流速度应与试验条件匹配。
初始检测:对样品进行外观、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。
条件试验:
样品以“准备使用”状态放入试验箱;
调整温湿度至设定值(如40°C/93% RH);
温度变化速率≤1 K/min,避免凝露;
湿度在2小时内调整到位;
试验时间从温湿度稳定后开始计算。
中间检测(若需要):可在试验过程中进行,但样品不得取出。
恢复:试验结束后,样品需在标准大气条件或特定条件下恢复。
最后检测:恢复后进行外观、电气和机械性能最终检测。
恢复可在原箱或另一箱中进行;
若在原箱恢复:
0.5小时内将湿度降至73%–77%;
再0.5小时内将温度调至实验室温度(容差±1 K);
恢复时间从符合恢复条件时开始计算。
试验箱应能持续稳定地维持设定的温湿度;
安装架应模拟实际使用状态,尽量减少对热湿交换的影响;
对于复杂连接的大型设备,应允许安装期间不预热。
避免试验过程中样品表面凝露;
湿度控制需严格,箱内温差超过1 K将影响湿度精度;
短期温度波动应控制在±0.5 K以内;
相关规范中应明确试验持续时间、温湿度等级、检测项目等细节。
恒定湿热试验是评估电子产品耐湿性能的重要手段,通过模拟高温高湿环境,检验产品在实际使用中的可靠性。GB/T 2423.3—2006为该试验提供了科学、统一的规范,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与国际竞争力。